時間:2019-03-24
作者:
來源:
據央視新聞消息:3月21日下午14:48左右,位于響水縣生態化工園區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發生爆炸。截至22日上午7點,事故死亡人數上升到44人,危重32人,重傷58人。目前,3500名醫護工作者分布在16家醫院開展救治,640人接受救治。
值得注意的是,有媒體報道稱:2018年2月8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曾發布《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督促整改安全隱患問題的函》。其中在有關安全隱患問題清單中,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存在13項安全隱患。造成此次爆炸事故的原因,有待有關方面經過調查后公布,但安全生產這一話題,應當警鐘長鳴。
“發展決不能以犧牲安全為代價”。安全生產是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社會和諧穩定的大事。因為疏忽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不僅會造成大量經濟財產損失,更會讓很多原本幸福的家庭支離破碎。
黨中央和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制定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完善了相關監管制度。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要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钡?,個別干部和企業沒有把安全生產工作當作工作之首,重中之重,依然存在麻痹大意思想。等到事故造成人員財產損失后再去補救,為時晚矣。
安全監管機構執法必須要嚴格,排查不能流于形式、走過場,要重點加強對本地區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物、特種設備、消防等的安全監督、監管?!凹兄卫怼?、“專項行動”等運動式排查短期內可能會起到作用,但要想確保長期生產安全,必須依靠長效監管機制,細水長流;經營企業更要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能只重經濟效益,輕安全責任,抱有僥幸心理,對安全生產睜一眼閉一眼。
本次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爆炸事故,無論出于何種原因,有關方面都應及時發布透明、詳實、有說服力的信息,回應民眾關切。如果是責任事故,更要一查到底,嚴肅問責,絕不姑息,還死難者一個公道。安全生產,不能總用生命代價來警醒。
附:
涉事化工廠曾被通報存13項安全隱患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最新了解到,早在2018年1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組織督導組就因江蘇省連云港市聚鑫生物公司“12·9”重大事故教訓,對江蘇省鹽城、連云港、淮安、徐州、宿遷等5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進行了督查,現場檢查了18家化工企業。
其中,就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在當時的檢查中,明確了該公司存在13項安全隱患:
1、主要負責人未經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2、儀表特殊作業人員僅有1人取證,無法滿足安全生產工作實際需要;
3、生產裝置操作規程不完善,缺少苯罐區操作規程和工藝技術指標,無巡回檢查制度,對巡檢沒有具體要求;
4、硝化裝置設置聯鎖后未及時修訂、變更操作規程;
5、部分二硝化釜的DCS和SIS壓力變送器共用一個壓力取壓點;
6、構成二級重大危險源的苯罐區、甲醇罐區未設置罐根部緊急切斷閥;
7、部分二硝化釜補充氫管線切斷閥走副線,聯鎖未投用;
8、機柜間和監控室違規設置在硝化廠房內;
9、部分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與公司實際生產情況不匹配,如供應科沒有對采購產品安全質量提出要求;
10、現場管理差,跑冒滴漏較多;現場安全警示標識不足,部分安全警示標識模糊不清,現場無風向標;
11、動火作業管理不規范,如部分安全措施無確認人、可燃氣體分析結果填寫“不存在、無可燃氣體”等;
12、苯、甲醇裝卸現場無防泄漏應急處置措施、充裝點距離泵區近,現場洗眼器損壞且無水;
13、現場詢問的操作員工不清楚裝置可燃氣體報警設置情況和報警后的應急處置措施,硝化車間可燃氣體報警儀無現場光報警功能。
此后,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被要求整改。不過,2018年8月9日,包括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在內的8家化工企業申請復產。在爆炸發生之前,該公司已經恢復生產。